錄取≠鐵飯碗公職受訓加強淘汰
【原文轉自:聯合報 / 記者張錦弘】 更新日期: 2012/6/7 上午 02:49:11
錄取≠鐵飯碗公職受訓加強淘汰
公職考試錄取者受訓加強淘汰,考上不保證穩當公務員。考試院統計,去年高普考錄取人員分梯接受基礎訓練,成績還沒全部公布,已有46人不及格,比前年倍增,打破往年紀錄。不及格者可申請自費重訓,再被當就失去公務員資格。
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副主委李嵩賢指出,受訓不及格的,以理工類科錄取者較多,因為法律、管理力是受訓課程重點,理工科畢業生較不擅長。
他說,早期錄取高普考後參加基礎訓練,都可輕鬆過關,幾乎沒人不及格,很多學員上課不認真,好像來參加夏令營。近兩年加強淘汰,前年2千多人受訓,有21人不及格,其中有少數幾人錄取別的考試,放棄重訓;其他人重訓後都及格。前年的地方特考基礎訓鍊也有21人不及格。
李嵩賢說,去年高普考共370人分5梯次受訓,前4梯成績已公布,高考三級、普考各有22、24人不及格,總人數已超過前年的一倍,史上最多。
依規定,錄取公職考試後,要先受訓,成績及格發給證書,才算正式公務員。其中錄取高普考後,都先分發到各單位,然後受訓4個月,又分為基礎訓練及實務訓練,前者要調離現職,高考、普考分別受訓5周、3周;實務訓練則在分發單位受訓。
李嵩賢說,基訓包括管理力、執行力、初任人員應具備共通能力等課程。至於評分,「本質特性」占總成績25%、學業成績占75%。
他表示,本質特性主要評鑑學員的品德、出勤及生活相處能力,每班由兩位輔導員打分數,其中一人請退休公務員擔任,觀察更細微。
學業成績則包括期中考的分組口頭、書面專題報告;及期末考40題測驗題,和實務寫作情境題(3題選2題)。
李嵩賢說,這次訓練課程特別加強採購法、國家賠償法等公務人員常接觸的法律。
部分理工科錄取者在學期間及公職考試沒考過法律,大喊吃不消,因此不及格;但還有補救機會,拿到成績單後一個月內,可申請重訓,若還是不及格,廢止受訓資格,不能當公務員。
受訓把關/涉性騷、帶家人陪訓…丟飯碗
考試過關,不見得適合當公務員。公務人員保訓委員會指出,過去有人錄取司法官、調查員,因在受訓期間性騷擾女學員,失去公務員資格;甚至曾有錄取者要求帶家人「陪訓」被拒,自動退訓,放棄當公務員。
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副主委李嵩賢指出,公職考試一般只考筆試,不看人格特質及行為、道德操守,只能在錄取後的受訓期間把關。訓練辦法規定,有「具體事實足以認為品德操守不良,情節嚴重者」,可廢止受訓資格,即取消當公務員的資格。
李嵩賢舉例,司法官、調查員特別重視操守,要有抗拒財、色誘惑的能力,受訓期間都很密切關注學員的言行舉止,過去至少有3名男學員因受訓期間涉及性騷擾、道德操守有問題被廢訓。
他說,涉及性騷擾的男學員,大多因單戀某一個同班的女學員,送花大獻殷勤、緊迫盯人,但過於一廂情願,女方不勝其擾,甚至心生恐懼,男方最後被廢止受訓資格,不能當司法官、調查員。
另一件案例,更讓李嵩賢印象深刻。他說,曾有一名公職考試錄取者,在受訓第一天帶著妻兒到上課地點,自稱不喜歡一個人受訓,希望安排家人座位一起「陪訓」。但按規定不可以,第二天就沒來了,放棄受訓。
李嵩賢說,也有人受完基礎訓練,到分發單位接受實務訓練,才發現出現移似被迫害妄想的症狀,要警察來救他,最後當不成公務員。
李嵩賢表示,為了在受訓期間,更能及早發現嚴重不適任的學員,去年高普考受訓成績,把「本質特性」由占總分兩成提高為兩成五;未來還研議比照國外,設計「人格心理測驗」,將施測結果當成參考。
【2012/06/03聯合報╱記者張錦弘/台北報導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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