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6月15日 星期五

[新聞] 花蓮法官酒來瘋 遭休職1年

花蓮法官酒來瘋 遭休職1年 
中央日報2012-06-15 21:58:56
王鵬捷/整理

 花蓮地院法官陳鈺林看完美國職籃球星林書豪球賽後,上夜店和被告同桌共飲,酒後還失控踹車、罵三字經,遭司法院停職並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。公懲會今天議決,將陳休職1年。

 中央社15日報導,花蓮地方法院調查,陳鈺林於2月20日凌晨間看完「林來瘋」林書豪出賽的球賽後,出門時經過某夜店,竟入內與電玩弊案涉案員警同桌共飲,然而該案正由花蓮地院審理。

 陳鈺林酒後,失控和酒客吵架,又與他人衝突而踹車、罵三字經,最後鬧進派出所,還要員警「立正站好」。

 公懲會審酌,陳鈺林飲酒鬧事,言行不檢有損司法人員端正形象,並違反法官倫理規範及公務員服務法規定,因此議決將他休職1年。
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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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蓮地院法官陳鈺林 休職1年
自由日報 2012-6-16
〔記者楊國文、林俊宏、楊宜中/台北報導〕

司法院公懲會昨日決議,將和電玩弊案被告警官同桌喝酒、鬧事等違紀行為的花蓮地院民事庭法官陳鈺林,處休職1年懲戒處分;另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昨也開鍘,懲處3名檢察官,其中,日前復職的南投地檢署檢察官葉清財被記小過2次較重。

停職中的陳鈺林昨心平氣和地說:「尊重公懲會的決定!」其餘則不願意多發表意見。

法務部另懲處3檢察官

法務部檢審會昨懲處3位檢察官違紀案,其中,北檢檢察官林冠佑是因開庭態度不佳遭懲處,檢審會認為,林冠佑因已遭民間司改會送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評鑑中,為避免一罪兩罰情形,決議將北檢、高檢署行政調查事項,移送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審議處分。

葉清財因在前高雄高分檢查黑中心檢察官任內,擅自指揮執行「控制下交付」行動,以個人名義發公文通知海關讓夾帶槍械的貨櫃進海關,但均未報告檢察長,違反檢察一體規定、也引發詐領獎金案,其控管案件有所疏失,因此記小過2次。

另嘉義地檢署檢察官呂維凱,他雖然已申請離職轉任律師獲准,卻在離職前幾天,以律師事務所名義刊登徵人啟事,因此決議將他記申誡1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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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醉鬧遭處分 「放1年無薪假」

【劉昌松、胡守得、王文傑╱連線報導】蘋果日報

公懲會和法務部檢審會,昨分別對3名行為不檢的司法官做出懲處案。其中花蓮地院法官陳鈺林今年2月和涉貪員警上夜店喝酒,酒後和客人發生爭執,公懲會認為,陳違反法官倫理規範、公務員不得驕恣等規定,決議處分他休職1年。

休完再回來上班
陳鈺林昨得知處分結果,只淡淡回應:「尊重公懲會決議。」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表示:「不用談處分輕重問題,要問民眾能否接受這樣的法官,放1年無薪假後,還可以回到法院上班吧。」
今年2月20日凌晨,陳鈺林在街上偶遇花蓮警分局警官郭汝俊,當時郭正因涉及電玩弊案遭查辦,但陳仍不避嫌與其相約到夜店喝酒,不僅如此,陳酒後還和同桌酒客吵架,後來雙方到派出所排解糾紛時,陳竟嗆聲自己是法官,被公懲會認為酒後失態,言行不檢,有損司法人員端正形象,因此做成休職1年的懲戒。
另外,南投地檢署檢察官葉清財,原涉2起栽贓案被查辦一度遭停職,後獲判無罪定讞復職,但法務部檢審會認為,葉辦案有督導疏失已影響檢察信譽,仍決議記小過2次。至於已轉任律師的呂維凱,去年請辭嘉義地檢署檢察官獲准後,急著在卸職前,上網刊登廣告徵求受僱律師,被處以申誡1次。
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黃如慧則因偵破江國慶冤死案,檢審會昨天通過記2大功表揚她。



法官酒後失態示意圖
陳鈺林酒後和同桌酒客吵架到派出所調解時,陳不但用水杯潑對方,還嗆聲自己是法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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