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5月30日 星期三

公務員薪資待遇福利專區(100年7月1日生效)


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
100年度(100年7月1日生效)
張貼日期:100.06.22

100年度下半年軍公教人員待遇調增案,業經行政院民國100年6月22日院授人給字第10000406581號函核定,自民國100年7月1日生效。 (100.6.22)

行政院 函
地址:10058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號
傳真:02-23975565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0年6月22日
發文字號:院授人給字第10000406581號
速別:最速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密(本件於公布時解密)
附件:如文
主旨:調增100年度下半年軍公教員工待遇,自民國100年7月1日生效,請 查照轉知。
說明:
一、修正「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」如附件,並自民國100年7月1日生效。
二、100年度下半年各機關聘用、約僱人員酬金薪點折合率,在每點新台幣121.1元範圍內,得自行核定支給;至原經本院專案核定每點在新台幣117.6元以上者,100年度下半年得在每點增加新台幣3.5元之範圍內,由各主管機關核定調整,並副知本院人事行政局。

[以下圖表,點擊放大]




資料來源:
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   ====>   待遇專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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